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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23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 评审工作安排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9 11:09:14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开云(中国)有限公司将开展2023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博士或硕士研究生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人员,符合相关申报要求的均可申报。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申报方式

由成果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

三、申报要求

申报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二)成果应依托已被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资助支持的项目,特别突出的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项目等也可申报,但须所在单位以正式公文形式就所报成果的突出成效进行专门说明。所依托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立项项目须已经结题验收,并提供结题证明材料。

(三)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五)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每项成果的完成人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涉及多单位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1-2人。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校级成果提交材料时间:

2023年8月21日9:00—18:00(暑期工作,请各负责人务必按照此时间范围提交,逾期不予接收;后续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纸质版材料:请认真填写《2023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申报书》(附件1)和2023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2提交2023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申报书》(附件1,装订成册)、成果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其他佐证材料含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

电子版材料:全部纸质材料的PDF格式(汇总表需一并提交Excel格式);成果如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以上全部电子材料应合并制成CD-R光盘一张(650M/720M)。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务必一致,由材料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